科研动态

关于2019年科研成果登记、考核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11-15

关于2019年科研成果登记、考核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工作要求,现开始2019年全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统计工作。请各位老师对今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新版)进行登记。
    一、成果登记范围
    2019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纵向和横向课题、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等,学校将对其中符合文件精神的成果给予计分拨款。
    二、成果计分依据文件
    各类成果按《关于印发< 嘉兴学院第六轮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嘉院发【2016】16号)文件(附件4)、《嘉兴学院理工类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执行。
    三、成果申报、审核
    1、著作、论文、知识产权、获奖、课题等成果由本校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新版)进行申报,参加学术会议由每位老师分别登记。
    2、成果审核:
    (1)论文、著作、市厅级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文艺类作品提交原件、复印件到各分院科研秘书审核(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留存原件一份)。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2019年科研成果登记中所需的文献检索报告由图书馆统一开具后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新版),教师自行到“常用下载”中下载即可。)
    (2)A类专著、领导批示、省部级获奖、标准按学科性质提交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审核。
注:教材、教学成果奖到教务处登记。
    3、纵、横向课题组成员及业绩贡献率需要调整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登陆新版科研管理系统,在“我的项目-编辑-申请变更”中调整成员及贡献率(新系统默认业绩贡献率100%全部分配给项目负责人,如无变化,可不用变更)。
    4、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年度登记,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5、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科研主管领导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经学院最终审核上报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取消并追回申报人当年所有科研奖励,取消申报人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四、成果计分核对
    成果登记后请及时按要求到分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进行审核,每项成果审核计分情况可以在科研管理系统“我的考核”中进行查看核对(每周一上午系统更新数据成果登记审核后可在周一下午后查看计分),如计分有误请及时向审核人员反映修正。
    五、截止时间
    成果登记截止时间:12月15日
    六、为建立教师学术档案,请每位老师更新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完善“研究方向、学术特长”内容。
    七、咨询电话:  纵向课题:  科技类2087  盛静,          人文类2089  张高忠。
                横向课题:  科技类0133  沈丽尧(专利)  人文类0336  沈弘。
                综    合:  科技类6280  邓文龙,        人文类0336  沈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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