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通报制度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4〕124号
各普通高校:
我省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和通报制度以来,各地各学校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学管理、监督指导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也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素质和促进全面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建立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通报制度,即在各校自测的基础上,对我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进行全省统一抽测部分主要指标,并将抽测结果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测的范围和对象
在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下同)中随机抽取部分大学三年级(专科院校为二年级)学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状况现场测试和体质调研。2014年先在普通本科院校(不含筹建)中进行。
二、抽测通报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项目和内容,根据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方案(见附件),选择耐力、速度、协调性等主要指标进行省统一抽测,并将抽测结果以高校为单位,按照各项目和综合测试成绩的合格率、良好及以上率等指标进行排序与通报。
三、抽测通报时间和形式
在高校完成所有在校学生自测和上报教育部测试结果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完成对所有省内本科高校的现场抽测工作。2015年起将这项工作覆盖所有高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大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不足、运动强度不够、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加强部门协调,完善体育运动协会,全面推动学生体育锻炼,强化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实际举措,切实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要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健康第一”的理念,推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要向学生讲清体质健康监测、抽查的意义,消除思想顾虑。落实学生体质状况公布制度,及时将每年的学生体质状况监测结果向学生、家长通报反馈,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探索、深入推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制定各个年级切实可行的学生运动方案,鼓励学生通过积极锻炼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把体育锻炼融入大学教育的全过程。
(二)深入研究,健全保障机制。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3〕44号)等文件规定,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体测的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器材场地。切实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组织管理,加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统筹、规范做好学校自测、数据上报、抽测复核等相关工作,以保证体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抽测前,要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注重平时训练,做好热身准备,避免因仓促上阵造成运动伤害。抽测过程中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抽测工作安全可控。抽测后,要将结果应用于学生评价考核,深入研究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校还要组织好本校各院系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三)挂钩考核,充分运用好抽测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教育部复核、省级抽查情况,将每年的高校学生体质状况抽测结果向社会通报。对学生体质状况连续三年下降的高校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几年努力,使我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一个较大幅度提升。
附件:2014年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工作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