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嘉兴学院第十五届“三好杯”足球赛竞赛规程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06-19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2015年10月19日开始在越秀校区足球场进行。
二、主办单位:嘉兴学院体委。
承办单位:嘉兴学院体军部
三、参加单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
四、参加方法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队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每队可报领队1人(须各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教练1人,球员男18人。
五、竞赛办法
1、采用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第一阶段分组采用抽签决定。
3、比赛采用十一人制形式,全场比赛60分钟。分上半场、下半场各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第二阶段比赛成平局时,则罚点球决定胜负。
4、第一阶段分A、B 二个小组进行循环赛,胜一场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1场得0分。以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小组取前四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出现积分相等时,则按积分相等队的相互间净胜球,进球数的多少决定名次;如再相等按总净胜球、进球总数的多少来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第二阶段进行交叉陶汰赛A1-B2,B1-A2,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A3—B3决五、六名,A4—B4决七、八名。
5、比赛用球为5号球,每场比赛可替换5名队员,位置不限。
6、运动员的比赛服必须有明显号码,并与报名单上的姓名,号码相一致,守门员服装应与场上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规定运动员必须穿胶钉鞋,场上队长必须佩带队长袖标。(注:所有队员球服统一,如若不统一不允许上场。)
7、各参赛队应准时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作为自动弃权处理,主裁判有权判对方3:0胜,超过则按最高结计。
8、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已赛成绩有效,大会将尽快另选时间补足比赛的时间(包括罚点球决定胜负)直至比赛全部结束。
9、赛中,两张黄牌停赛一场,一张红牌罚下并停赛一场。
10、比赛球员必须是在校本科生,已毕业及研究生不允许上场,请各参赛队伍注意。如遇违规参赛情况可向足球协会举报,一经查实,则此场比赛作废,违反规则的队伍按照0:3处理。同时不能踢默契球假球,若被查实,两队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11、如出现打架斗殴,双方均取消比赛成绩,视情况给予全队或个人追加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比赛取前八名,分别发给奖金和奖牌。
七、报名办法:
各参赛队在10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体军部。
八、裁判及其他: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体军部指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嘉兴学院体委、嘉兴学院体军部 2015年9月
 
 
嘉兴学院第十五届“三好杯”足球赛
参赛承诺书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为了使比赛得以顺利进行,更为了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文明,我足球队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从赛事活动工作议程安排,遵守赛事活动有关规定。
二、保证尊重裁判,服从裁判的判罚。
三、保证在比赛过程中遵守文明竞赛原则,不辱骂裁判、对手及工作人员,不打架斗殴。场下替补队员及各队拉拉队员不得在比赛中进入场地,在双方有冲突时,保持冷静,不发生过激行为。如有违反,一切将听从仲裁组的裁决。
四、保证比赛顺利举行,不中途退赛、罢赛。若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五、保证参赛球员必须是本学院就读的学生,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本着交流的目的,在比赛过程中把参赛队员安全放在第一位,队员参赛安全、意外伤害事故由本队自行负责。
七、如对赛事有任何异议,要在赛后向仲裁组提出申请,保证听从仲裁组的裁决。
队长:
 
 
 
 
 
 
2015年10月 日
注意:
1、 本承诺书盖章、签字有效。
2、 一经签订本承诺书即生效。
3、 违背比赛规则,按此条例处理。
4、本次赛事,各参赛队伍须签订文明承诺书方可比赛。
5、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足球协会所有。
嘉兴学院体军部
嘉兴学院足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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