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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在校生体质测试若干问题的说明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3-23
关于在校生体质测试若干问题的说明
时间:2018-03-23 07:55:14 来源: 发布人: 点击:
各学院、在校各年级学生:
由体军部组织实施的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下简称“体质测试”)是落实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规定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2017年上半年,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新修订了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的文件,将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纳入到毕业资格和学生奖学金评定资格审核范畴,相关规定从2017年9月开始实施。为帮助在校学生进一步明确体质测试工作的重要性,现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有关体质测试成绩方面的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体测成绩认定标准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具体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或体军部网站“体委工作”栏目内查询,具体网址为:
http://tjb.zjx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2&id=737
(2)《标准》说明部分第六款规定,体质测试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根据《标准》的评分表,大学生年度体质测试项目共有8项,具体项目及各项目权重分别为:
身高/体重(15%)、肺活量(15%),立定跳远(10%),坐位体前屈(10%),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50米(20%),800米/1000米(20%)。各项目具体评分标准已在越秀和梁林校区田径场及体测房内公布。体军部网站公布网址:
http://tjb.zjx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33
2.关于年度体测成绩与毕业时体测成绩的核算
学生年度体测成绩根据学生参加体军部组织的年度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3.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体军部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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