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军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个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体军部各部门、各教职工:
根据《嘉兴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院发﹝2011﹞24号)精神,结合体军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体军部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和各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关于个人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体军部相关工作安排
(一)考核人员范围
1.2022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教职工(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2.下列人员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1)因私主要精力不在学校岗位工作人员;
(2)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人员;
(4)因私出国(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5)擅自离岗人员;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以下人员参加当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1)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
(2)其他原因无法确定考核等级的人员。
4.由学校派出的特派员、挂职锻炼等人员,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个人考核的标准和内容参见《嘉兴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院发﹝2011﹞24号)中的附件4。
(三)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1.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开展个人总结、自我测评、民主评议、部门领导打分、部门联评等考核各个环节工作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2.2022年12月22日前,各部门完成民主评议及推优工作上报办公室。体军部在学校规定时间前召开部务工作委员会完成2022年度体军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其中考核优秀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2.本年度考核从学校数据服务大厅数据应用进行取数填表。其中科研项目、论文、科研获奖等数据取自学校科研系统,课堂和实践教学任务等取自学校教务系统。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表格填写完成下载PDF版本双面打印后交各部门、单位。
二、体军部关于个人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具体规定
根据学校有关年度文件精神,经体军部党政班子研究,就体军部2022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有关事项作以下具体规定。
(一)考核范围
体军部根据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从德、能、勤、绩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集体观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遵守纪律情况和工作主动积极性;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考核内容
1.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内容
(1)出勤率;
(2)日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3)年初工作计划达成情况;
(4)创新性开展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内容
(1)教学业绩;
(2)科研业绩;
(3)非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4)创新性开展工作情况。
3.工勤岗位人员考核内容
工勤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
(三)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推荐
1.考核优秀人选推荐名额与分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体军部2022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推荐名额为8名,其中行政管理类人员2名,专技人员6名。根据体军部内设机构设置和教职工分布情况,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名额分配与推荐人数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部门 |
优秀人员名额 |
推荐人数 |
备注 |
1 |
综合办公室(含场馆) |
2(其中后勤名额1人) |
2 |
由部务工作委员票决,最终确定1人上报学校,上报后勤公司1人 |
2 |
综合教研组 |
2 |
3 |
部务工作委员票决,最终确定6人上报学校 |
3 |
大球教研组 |
2 |
3 |
4 |
小球教研组 |
2 |
3 |
合 计 |
8 |
11 |
各部门须在2022年12月21日15:00前自行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完成民主评议和推优工作(各教研组在符合条件的教师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推优),并将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3)以纸质形式上报综合办公室唐燕老师。
2.优秀人选推荐基本条件
(1)遵守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体军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上的学习记录比较完整;
(2)未发生违反学校和体军部制定的各项规定的情形或行为,无违反师德师风等一票否决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体军部和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4)行政人员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专业技术岗人员符合基本条件且在2021-2022学年教学业绩评价结果排名位列体军部前50%。专业技术岗人员教学业绩评价结果排名靠前和教科研完成情况较好者可优先推荐。
(5)积极主动参加体军部和所在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6)符合所在部门设定的其他推优条件。
(四)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要求
1.教职工应根据本人所在岗位年度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岗位对应的年度考核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各自所在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人员的表收齐后统一在2022年12月22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唐燕老师。
2.各部门应认真做好部门内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工作,确保推荐程序合规,推荐过程公开、公正。
附件:1.《嘉兴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2.《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
3.《体军部2022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拟推荐名单》
4. 2021-2022学年教学业绩考核前50%教师名单
体军部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