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嘉兴学院第六轮校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实施细则》(嘉院发[2016]16号)及《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下半年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登记工作。
一、登记范围
1.时间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内容范围
1)教学建设项目、教研教改项目
承担的教学建设项目,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完成的教材建设项目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的各类奖励等。
2)实践教学类项目
立项的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指导学生(团体)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挑战杯”项目)获奖、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指导学生以学生为第一专利人获得专利、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运动会(锦标赛)获得奖项等。
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指导学生以学生为第一专利人获得专利等成果,只统计在教务处学生科研成果登记平台(http://10.1.3.66/LoginForm.aspx?ReturnUrl=%2f)登记并经审核通过的成果。
3)未在科研处登记过的以上类别项目。
4)同一成果只需登记一次。
二、登记办法
1. 教学建设项目、教研教改项目
获得的各类项目、成果等按《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文件标准执行,填写附表,进行登记。
2.实践教学类项目
获得的各类成果按《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文件标准执行,填写附表,进行登记。
3.团队项目一律由项目负责人登记,并提供分配方案。
各项目计分计点办法及标准均参见附表或相关文件。
三、审核环节
1.教师按类别填写附件表格后,将表格及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交体军部教务办公室初审。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
提交材料:
1)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电子、纸质)
2)佐证材料(复印件)
3.因刊物出版的时间原因当年未来得及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次登记,但由于个人原因遗漏登记的成果跨年度不再补办。
附件:1.《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6]16号附件3)
2.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
体军部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