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体军部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0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开展体军部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
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6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近五年内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名额
体军部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所教学科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
4.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需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四、评选流程
2018年5月16日教职工大会上对符合条件的体军部候选人进行全员投票,得票数最高者作为体军部推荐人上报学校人事处。
体军部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