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嘉院人字〔2018〕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1名
二、评选范围
先进教师评选范围包括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后勤服务集团企业编制人员和纳入学校人事统一管理,占各学院(部门)岗位编制数的后勤借用和人才派遣人员。优秀教师在聘任教师岗人员(含思政辅导员)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在校工作满一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并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团结协作。
5.上年度考核合格且近四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6.被推荐者还应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教书育人,勤慎治学,在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
(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
(3)踏实工作,关爱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
(4)爱岗敬业,服务优良,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5)勤奋工作,业绩突出,在服务工作中深受好评。
(二)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先进工作者: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者;
2.有教学事故者;
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1.优秀教师的推荐:
按《2018年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体军部名额为1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均为候选人,所有候选人经体军部教职工大会投票后,票数最高者为体军部上报学校的优秀教师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体军部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