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05-22

关于2019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嘉院人字〔2018〕4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在聘任教师岗人员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在非教师岗人员(含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在校工作满一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并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团结协作。
  5.上年度考核合格且近四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6.被推荐者还应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教书育人,勤慎治学,在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
  (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
  (3)踏实工作,关爱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
  (4)爱岗敬业,服务优良,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5)勤奋工作,业绩突出,在服务工作中深受好评。
  (二)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先进工作者: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者;
  2.有教学事故者;
  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1.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按《2019年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体军部优秀教师名额为1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均为候选人,所有候选人经体军部教职工大会投票后,根据1:3的比例按照票数从高到低确定3名候选人,由体军部部务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上报学校优秀教师人选1名。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从行政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产生,由体军部部务工作委员会根据往年候选人推荐情况,讨论决定最终上报联评小组候选人1名。
 


体军部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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