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4-30

关于2021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09:25:36 来源: 发布人: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嘉院人字〔2018〕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嘉兴学院体军部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教师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在聘任教师岗人员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在非教师岗人员(含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在校工作满一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并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团结协作。
5.上年度考核合格且近四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6.被推荐者还应在以下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教书育人,勤慎治学,在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
(2)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在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
(3)踏实工作,关爱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
(4)爱岗敬业,服务优良,在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5)勤奋工作,业绩突出,在服务工作中深受好评;
(6)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中敢于担当,在防控一线表现突出。
(二)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先进工作者: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者;
2.有教学事故者;
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评选程序
1.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按《2021年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体军部优秀教师名额为1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均为候选人,所有候选人经体军部教职工大会投票后,根据1:3的比例按照票数从高到低确定3名候选人,由体军部部务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上报学校优秀教师人选1名。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2.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从行政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产生,由体军部部务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上报联评小组候选人1名。



体军部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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